目前,国内大部分出国劳务人员对出国劳务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容易被“赚钱多、来得快”的表象所迷惑,所以,泰安出 国劳务公司有必要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办理出国劳务时要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通过各种渠道(网站、报纸、电视等)获知出国劳务信息后,需向商务局了解经营公司的有关情况,确认出国劳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出国劳务须经劳务输入国政府同意,由雇主为劳务人员办妥工作许可后方可在外打工。以旅游、商务、探亲、访友、学习等签证出国打工是违法的,将会被处以罚款和拘役。没有办妥工作签证前不要出国打工,更不要以非劳务渠道出国劳务。 三是在国外务工期间,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如果务工前或期间雇主企业倒闭、破产,合同中止执行,则回国,回国后可以要求按比例退还服务费,其他损失可根据合同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