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日本劳务签证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原件) (复印件1 份)
3、《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 (原件) (提交时需要复印件)
4、申请人三个月内的彩色照片 1张 (规格:4.5×3.5~4.5 Cm)
5、《研修协议书或合同契约书》《研修企画》《研修处遇书》等 (复印件)
6、申请当事人填写的《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1 份
申请出国日本劳务签证注意事项: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为三个月,最后申请日是期满前7 个工作日。
2、各《公证书》、《证明书》等资料有效期为三个月。
3、所有复印件须采用A4 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4、领馆在受理后的第5个工作日给予签证。在受理、审查中领馆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或根据需要延长审查时间,会发生超过5 个工作日以上的情况。
5、领馆给予签证的,返还护照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不给予签证的,只是返还护照,其他申请资料不再退回。泰安劳务 出国日本